关于推荐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 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函

作者: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 来源: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 时间:2023-03-09 17:47 点击:451次

四川省水利厅

川水函〔2023〕331 号

四川省水利厅

附件:《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关于推荐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

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函


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建设评委专家库的要求和«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川人社发〔2020〕31号) 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对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进行充实。

一、推荐范围

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有关单位中从事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具有水利电力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技术职称取得相应职称3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四)从事水利电力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五)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水利电力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水利电力专业发展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七)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院士、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府峨嵋领军人才、天府青城领军人才等行业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八)取得职称但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原则上不进入专家库。

三、专家的遴选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平等竞争” 的原则进行:

(一)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详见附件) 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推荐人数不限。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形成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在«推荐表» 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报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将纸质材料汇总报送水利厅职改办。

(三)水利厅职改办组织有关知名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入库。

(四)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核准备案后,入选人员进入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四、推荐材料要求

«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一式二份(同时报doc格式电子档) ,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专利证书、论文、著作目录的复印件一份(附于推荐表之后) 。

所有复印材料需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加盖公章的材料报纸质或扫描PDF件均可。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的推荐人材料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水利厅职改办。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四川省水利厅518室(邮编:610017)

  邮    箱:scslrs@ 126.com

  联 系 人:吴家辉(028-86934092)

附件: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四川省水利厅

2023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