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请推荐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函

作者:党办、校办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4-22 17:54 点击:103次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要求和全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我局拟面向全省有关单位征集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现商请做好推荐相关工作:

一、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可参与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相应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二、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省内企业(含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各有关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各类技术专家。

三、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天府峨嵋领军人才、天府青城领军人才等行业领军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丰富;

(四)具有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或与本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府峨嵋领军人才、天府青城领军人才等行业领军人才优先考虑;

(五)长期从事知识产权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有关专业技术问题;或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或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是本领域、本系统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或技术专家。

(六)适当推荐一定数量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专业技术能力突出、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七)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八)取得职称但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干部,原则上不进入专家库。

四、推荐和遴选程序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平等竞争”的原则,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批的程序,采取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资格条件推荐合适人选,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确保人选质量。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材料真实性把关,并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企业或社会团体无纪检监察部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推荐人选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四)经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推荐函,说明人选推荐审核情况、现实表现、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知识产权专业高评委专家申报信息由省市场监管局汇总并审核,专家名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入库。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一)单位推荐函、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审查意见、《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1)、《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其他证明材料(职称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体现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专业领域择优推荐专家不超过5名。

(二)所有复印材料需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注明审查人及审查日期),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库人选资格并暂停所在部门、单位的入库专家推荐资格。

(四)各单位推荐人选书面材料,请于2024年5月11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同时报送《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感谢支持!


联系人:云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07529、028-86158587

电子邮箱:1491913812@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二巷4号

邮政编码:610061

 

附件:1.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

                                                                   图片1.png

附件1川市监函〔2024〕133号人事处.doc

附件2川市监函〔2024〕133号人事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