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科技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老带新)实施办法

作者:南科院 来源:院办公室 时间:2019-04-12 15:35 点击:649次

(2019年4月12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  目的和意义

青年教师是学院的未来和希望,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学院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是充分发挥骨干教师、老教师“传、帮、带”作用的有效措施。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提高青年教师的素质、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使青年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逐步形成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为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条  范围及原则

凡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或新调到教学岗位的教师都要实施导师制培养。青年教师培养实行“三定”原则(即:定导师、定培养目标、定培养时间)。每一位青年教师必须由一名导师指导培养,一名导师可同时指导培养几名青年教师,一般不超过6名;培养目标由各教研室按照教学和科研要求确定;指导培养时间一般为2学期。

第三条  实施过程

1.按照历年教学评估结果,推选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风优良、教学质量良好、原则上具有3年高校工作经历、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为青年教师的导师。

2.按照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一致或相近,即学即用的原则,为每位青年教师确定导师。

3.由导师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对青年教师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指导青年教师制定一个为期一学年的成长提高计划。

第四条  指导任务

1.全面指导青年教师如何备课、如何上课,包括理论课教学、实训课教学和理实一体化课程的教学,指导青年教师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考试考核和学习效果检测等。

2.指导青年教师合理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等。

3.指导编写教案(实训指导方案)等各类教学文件。要求教案要写详案,各类教学文件编写要规范。

4.指导课堂教学组织、管控及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实施效率和应变能力等。

5.指导如何安排学生的课业,辅导学生学业。

6.指导试卷制定、试卷分析与讲评。

7.指导教学工作总结与反思。

第五条  导师的职责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示范带头;

2.帮助青年教师过好三关:一过知识结构关,二过备课技能关,三过实践指导关;

3.精心指导,上好“示范课”。充分利用说课、听课、评课、教研活动等,共同切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教学素养;

4.共同分享:及时把自己的教学及操作经验与青年教师分享,共同关注专业教学的最新发展情况;

5.关心爱护青年教师,多谈心、多指点、多鼓励,同时做好青年教师的考核工作;

6.听课指导每位青年教师每月不少于2次;

7.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撰写教科研论文或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六条  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1.虚心好学:善于学习专业新知识与课改内容,了解专业改革信息,撰写学习笔记,定期向指导教师交流汇报;

2.过好三关:一过知识关,二过备课关,三过上课关;

3.尊重指导教师,成为互帮互学的表率;

4.坚持每周至少听指导教师的课2课时,做好听课笔记,并由指导教师审阅检查,努力提高自身教学水平;每月邀请指导教师至少听2次自己的课,向指导教师请教、学习,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和建议,自觉做好听课后自评、反思和教学调整;

5.做到三个一:每学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上好一节公开课、撰写好一份教学心得总结、编制好一套期末试卷。

第七条  管理及考核

为确保指导培养实效,要对培养对象和导师进行全面的管理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指导培养期间,各教学院系、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检查和指导培养工作,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指导培养期间,青年教师每学期从师德师风、教学观念、态度及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书面总结,经导师、教研室、教学院系审核后存档,并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

3.导师每学期向教学院系书面汇报培养进展情况,并存档。

4.对培养后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视情况延长培养(延长期不超过一个学期)或取消其从事教学工作的资格。

5.导师按照指导青年教师人数和实际指导工作量,每学期计算一定的工作量。

6.青年教师每月至少听导师4次课,可按照学院相关文件精神计算一定的工作量。

7.若导师未尽职责,或培养效果差,则取消导师资格,并记入年终业绩考核。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