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文件
南科职院〔2020〕105号
关于2020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思政部、中心:
根据学院薪酬制度,按照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学期末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19年4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2020年度工作目标,现将20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年度和学期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原则。
二、考核内容
2020年全年工作和2020年秋季学期工作完成情况,主要以2020年秋季学期工作完成情况为主。
三、考核方式
全体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表和学期考核表,各职能部门根据考核办法分项考核并计算得分,按照教师系列和行政系列分别排名;中层干部由学院统一考核。
四、考核进度安排
全体教职工于2021年1月6日前将年度考核表和学期考核表交各二级学院、思政部、中心;各部门于1月8日前交学院办公室;学院各部门按照考核方案分别考核,确保在1月1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考核;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进度确定召开时间。
五、绩效考核占比
绩效考核总分100分,按照不同岗位区分各项工作任务占比。
(一)普通教师
1.学期课时量完成情况占40%;
2.教学质量评价占30%;
3.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占10%;
4.学期内考勤情况占20%;
(二)专业骨干教师
1.学期课时量完成情况占30%;
2.教学质量评价占30%;
3.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占20%;
4.学期内考勤情况占20%;
(三)教研室主任
1.学期课时量完成情况占10%;
2.教学质量评价占20%;
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占30%;
4.系(部)日常管理工作占20%;
5.学期内考勤情况占20%;
(四)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1.学期课时量完成情况占5%;
2.教学质量评价占15%;
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占35%;
4.日常管理工作占25%;
5.学期内考勤情况占20%;
(五)四大中心主任(副主任)
1.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占40%;
2.学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占40%;
3.学期内考勤情况占20%;
(六)行政人员
1.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占50%;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占30%;
3.学期内考勤情况占20%;
六、考核办法
1.课时量未达到学院规定的教学课时量,按照完成课时量除以规定课时量后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由教管中心、学管中心会同人事处共同考核;
2.教学质量由学院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学生评教三部份组成,综合评定。同行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按照优秀20%、合格7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共10%比例自评。评定等级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如出现教学事故只能评定为基本合格按60%计算本项得分。如出现一级教学事故扣40%,二级教学事故扣30%,三级教学事故扣10%,两次三级教学事故按二级教学事故计算;专业负责人所在专业教师教学质量与专业负责人教学质量挂钩,按所在专业教师教学质量平均水平计算;优秀按120%计算得分、合格按100%计算得分、基本合格按90%计算得分、不合格0分。
3.按照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由各二级学院、思政部(公共基础部)和各中心相关负责人梳理完成情况,由各单位和党政管理与效能中心共同考核完成情况,如有未完成重点工作,先听取未完成原因后报院务委员会审核。
4.学期内考勤情况,由各单位会同人事处按照学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考核。①学期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到10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纪,学期考核按30%发放;全年迟到和早退累计达到20次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纪,取消年度考核评优,学期考核绩效按30%发放,学校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②教职工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学期累计不得超过10天;③教师出现教学事故,只能评基本合格;④考勤情况将按照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等级。本学期无迟到现象并事假5天以内者评优,本学期迟到3次以内并事假5-7天者评合格,本学期迟到3-5次并事假7-10天者评基本合格,超出学院规定评不合格。优秀按120%计算得分、合格按100%计算得分、基本合格按90%计算得分、不合格将按学院劳动纪律制度执行。
5.二级学院(专业)日常管理工作,主要从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学生的稳定情况、学费的缴纳情况、班级活动的开展情况、有无教学事故发生等方面进行考核,由二级学院会同党政中心、教管中心、学管中心、后勤中心考核;学生稳定情况占40%、学费缴纳情况占30%、日常管理工作占30%;①学生如出现非正常原因流失,流失率2%以内扣5%,2%-4%人扣10%,4%-6%人扣20%,6%以上扣100%;②学费缴纳情况,欠费率5%以内扣5%,5%-10%扣10%,10%-20%扣20%,20%-30%扣40%,30%以上扣100%;③日常管理工作,如出现一级教学事故扣40%,二级教学事故扣30%,三级教学事故扣10%,两次三级教学事故按二级教学事故计算。
6.学院重点工作:①2020年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②学院各部门防疫工作;③产教融合工作的开展情况;④招生任务完成情况。
7.行政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学院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各中心负责人会同人事处考核。
8.本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1)教师旷课一节及以上,职员旷工一天及以上;
(2)有教学事故或行政事故;
(3)专任教师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学期基本教学工作量;
(4)受到院级及以上部门处分;
(5)未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任务。
本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确定为合格等次:
(1)凡职业道德方面有严重问题的;
(2)每学期发生二次教学事故;
(3)工作失职,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
本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工作失职,发生严重责任事故或滥用职权实施违法行政行为,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的;
(2)每学期发生三次教学事故或一次严重教学事故的。
9.年度考核评定结果与学期绩效考核挂钩(本次着重本学期工作考核),本学期考核等级: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档次,评优教师占比15%以内,其他档次百分比不做硬性要求,本学期考核评定优秀按120%发放绩效考核工资、评定合格按100%发放绩效考核工资、评定基本合格按90%发放绩效考核工资、不合格将扣除全部绩效考核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10.本年度特色亮点工作(自行申报、加分范围5%-10%),由院务委员会审核。
11.考核结果经院务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执行。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度绩效考核表(骨干教师).docx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度绩效考核表(行政人员).docx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度绩效考核表(教学单位负责人).docx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度绩效考核表(教研室主任).docx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度绩效考核表(中心负责人).docx